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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生活之维权事件 By Ella Sunday,Nov.23.2008
主人公:Simon 性别:男 职业:SEM 年龄:25岁 兴趣爱好:电影、古典音乐、运动 教育程度:大学 工作地段:南京西路 |
去Simon家的那天,天气阴绵绵的,在初冬的季节,多少让人感觉到丝丝寒意。从外体馆出来,在华亭宾馆前搭乘89路车前往市六医院,因为此次要拜访的主人公,恰就居住在市六医院旁。 Simon是个健谈的大男孩,在谈话席间,他总能逗得你咯咯直笑,爽朗的性格,风趣的谈吐,让这个寒冷的季节变得有一丝温暖。对于居住,Simon的要求很简单,并且似乎认定了万体馆那一块区域,从上大学,到后来工作几年,纵然搬家数次,但始终“窝”在万体馆附近,想来,人的确是感情动物。 其实,生活可以很简单,一份工作,一个可以栖身的居所,还有可以追寻的梦想。 |
掐指数来,这已经是Simon第四次搬家了。租房与买房最大的区别,或许就在于,租房可以随心所欲的想换就换,想搬就搬。然而,不幸的Simon,每次都是逼不得已才搬家,诸如租期满后不续租、房东收回房子不再出租等原因,直接导致Simon接二连三的不停换住所。 说起找房,Simon充分的利用了网络资源,当然,身为网络从业人员,用起网络资源来自然是得心应手的。 每次在租期到期前半个月,Simon就开始在网络上搜寻适合自己的房源。因为上海太大,找房看房都要消耗掉不少的时间。 由于早有倾向要租住的区域,所以找房的范围缩小了,效率自然就要高许多。通过网络找房,不仅节约时间,还能省掉一笔不小的中介费,何乐而不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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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几次搬家都是出于无奈,而这一次,Simon是想要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环境,一改往日的观念,搬离了群租房。对自己好一点,这比什么都重要,谁说不是呢? Simon的房间朝南,有大大的玻璃窗,房间光线很足。房东是个年轻小伙子,因为有别处房产,所以将此处空置的房子租了出来。Simon说,房东是个很好说话的人,当初看房的时候觉得缺少的东西,只是跟他说一声,过不了多久就送来了。就这点已经比之前好多了。 而说到居住体验,Simon感慨颇深,虽然白天会有装修施工的噪音, 但很多时候小区十分安静,周边各种生活配套也相对齐全。虽说该区域在万体馆的辐射区域之内,但是要到达万体馆需要乘公交,约莫三站路的样子。 由于合租的人数少,又都比较自觉,所以住在里面很省心,不像群租房那般问题、矛盾多多。Simon的房间内有电视、空调等等,集客房、书房、卧室于一体,俨然一个小家的感觉。与之前的“弹丸之地”相比,这里,温暖了不止一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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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以为换了比以前好的房子后,生活会安心舒适很多,没想到,却也惹来了一些很不开心的事情,甚至为了这些事情劳筋伤骨、大动干戈。 自从Simon搬进去后没多久,保安便开始对他进行早晚2次的出入证检查,没有出入证不得进入。话说这出入证的办理并没有多大的问题,毕竟也是为了小区的安全,可是让Simon难以接受的是保安的态度,以及办理出入证的收费问题。按照Simon的说法就是,办理出入证的费用不该由业主承担,即使是租住的用户那也是业主,物业没有理由向业主收取除了物业管理费之外的任 何费用。奈何保安强硬,非持出入证不得进入,于是Simon拨通了110的电话,接着再打电话到物业管理中心,未果,于是再打到物价局。而物价局给出的说法是,只能向装修工人收费,不能向业主收费。最后再经过一番折腾,事情才得以解决。 原本只是件小小的事情,也不是Simon计较那区区10元钱,有的时候把人惹急了,小事也会最大化。或许保安的态度谦和些,也不至于闹出后面一长串的事情。 也就因为这样一件小事,让Simon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维权,真叫人哭笑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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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概况 |
物业名称:徐汇长春苑 房屋地段:钦州北路 交通:一号线万体馆站、931路、805路、171路、205路 租金范围:1200元/月 物业类型:小高层住宅 房型:三室一厅一卫 简装 租赁方式:合租 面积:105平米 室内设施:全套家具、彩电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热水器(全配 ) |
对租房者说>> |
1、虽然网上租房既方便快捷,又可以省掉中介费,但是其中的安全问题也不可小觑,尤其是女孩子,看房子最好有个同伴一起去。 另外,租房合同也是要看清楚的,注意合同的规范性,而且合同越详细越好,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写进去,例如,如果合同期内退租该如何处理,室内配套的物品损坏该如何处理等等。 2、遇到麻烦可以求助相关部门,要努力的争取自己的权益,按照simon的话说,租了这房子,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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